> 景区资讯 > 行业动态 > 

十堰郧西龙潭河景区荣获湖北省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

2014-09-17 00:00:00

根据省旅游局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继续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鄂旅游发〔201413号)精神,省旅游局和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严格按照《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》的有关程序,参照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(GB/T25362-2010)》和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(GB/T25362-2010)评分实施细则》,对我省申报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进行了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,拟评定麻城龟峰山风景区等13家景区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(名单附后)。

现将以上景区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494日至2014910日。公示期内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若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向湖北省旅游局或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反映。

湖北省旅游局联系人: 朱卫锋,电话:027-87124684

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:朱艳,电话:027-87167118

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环境保护厅

2014年9月4

拟评定的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

一、襄阳市

1、保康尧治河旅游区

2、谷城薤山旅游度假区

3、谷城南河小三峡景区

二、宜昌市

4、五峰柴埠溪大峡谷景区

5、远安鸣凤山风景名胜区

三、十堰市

6、郧西龙潭河景区

四、孝感市

7、孝昌观音湖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

五、黄冈市

8、麻城龟峰山风景区

9、英山大别山主峰景区

10、英山桃花冲景区

11、蕲春三江生态旅游区

六、随州市

12、大洪山风景名胜区

七、恩施州

13、恩施枫香坡景区

上一篇:郧西玄鼓山假日酒店七夕节前开业迎宾 下一篇:龙潭河景区旅游直通车正式启动 方便游客旅行